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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抵押贷款应到房管部门办理的手续
作者:本站 发布于:11-11-28 来源:http://www.bawangfen.com/
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贷款,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应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他项权利登记,这样做的目的,第一、可以证明抵押物的真假,防止抵押人将产权不清甚至产权巳丧失的房屋持作抵押,第二、防止一房两押,即该屋已抵押完毕,并无多余价值又作第二次抵押。
为了满足上述目的,贷款双方应到当地房管部门产权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,设立.抵押权”,产权科对抵押房屋进行审核,证实无误之后,在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上‘他项权利设定”栏内填写“权利人”载明是承押人,“权利种类”载明是抵押权,“权利范围”载明所抵押房产情况,“权利价值”载明抵押金额,“权利存续期限”载明抵押期限。然后填写一份《房屋他项权证》交承押人存执,抵押人仍保存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当抵押人按期还清本息后,由产权管理科在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上“他项权利设定”栏内的“注销日期”载明注销日期,收回承押人所执的《房屋他项权证》,至此,该宗抵押贷款关系消灭。
如果抵押人到期无力偿还房屋贷款本息,承押人有权凭《房屋他项权证》行使其拍卖抵押物的权利。
